索 引 號: | 328-333/2024-12-18/30004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 | 發(fā)布機構: | 別古莊鎮(zhèn)人民政府 |
發(fā)文日期: | 2024-12-18 | 文 號: | 有 效 期: | 有效 | |
名 稱: | 公共財務管理制度 |
公共財務管理制度 | ||||
發(fā)布機構:別古莊鎮(zhèn)人民政府 發(fā)布日期:2024-12-18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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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財務管理制度 1、鎮(zhèn)機關各部門辦公設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財產,所有人員都必須注意愛護和保管。 2、機關公物用品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(tǒng)一采購,對稿紙、笤帚、拖把等易耗、易損物品,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(tǒng)一配發(fā),各部門管理使用。 3、各辦公室增設辦公家具,維修和采購工作必需的辦公用品,須事先申請,待領導批準后按批示要求購買。 4、公共財物一律實行丟失或損壞賠償制度。 5、借用公物要打借條并及時歸還。 6、自覺節(jié)約用水用電。水龍頭用后隨時關閉,辦公室、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,發(fā)現用水、用電浪費現象,追究有關人員責任。辦公室、宿舍一律不準私拉亂接,非工作需要,不準使用電爐、電暖氣等電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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